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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手续的注意事项

日期:2024-04-25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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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刻章手续的注意事项 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上等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 有关刻章的法律法规

刻章手续的注意事项

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上等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

有关刻章的法律法规

《伪造、变造 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 证件 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2806号